达标排放原则
选用的除尘器必须满足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。对于运行状况不稳定的系统,要注意烟气处理量变化对除尘效率和压力损失的影响。例如,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和压力损失,随处理烟气量增加而增加,但大多数除尘器(如电除尘器)的效率却随处理烟气量的增加而下降。
排放标准包括以浓度控制为基础规定的排放标准,以及总量控制标准。排放标准有时空限制,锅炉或生产装置安装建立的时间不同,排放标准不同;所在的功能区不同,排放标准的要求也不同。当除尘器排放口在车间是,排放浓度应不高于车间容许浓度。
2.无二次污染原则
除尘过程并不能消除颗粒污染物,只是把废气中的污染物转移为固体废物(如干法除尘)和水污染物(如湿式除尘),所以,在选择除尘器时必须同时考虑捕集粉尘的处理问题。有些工厂工艺本身设有泥浆废水处理系统,或采用水力输灰方式,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湿法除尘,把除尘系统的泥浆和废水归入工艺系统。